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1月12日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时间:2007年1月4日至1月12日(期间节假日休息,不发放证书)。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11号(初级(师))、12号(初级(士))、13号(中级)窗口。
发放办法:
1、单位统一领取:各有关单位凭单位证明领取本单位本年度合格考生的资格证,证明中需列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及报名发证登记表。
2、个人领取:本年度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到以上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以及报名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需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根据深圳市工商物价管理局深价联字[2005]4号文,将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7元/证。
注意事项:
1、如合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请拨打电话83777159查询补领证书事宜。
2、如考生证书相关信息有误的,请于2007年1月20日前,提供相关证明,以便及时换发证书或者修改。
3、以下考生因特殊原因,证书未到我中心,请等待通知领取:黄锦萍、何明、苏丽 。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