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证书由单位统一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请相关单位人事(政工)科收集本单位合格人员材料(名单见附件),初审合格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持单位介绍信到各报名点办理。在泰安卫校报名初级士(护理)的考生请到泰安卫校领取证书,具体事宜请查看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网站的公告栏;在医学院报名的考生请到医学院领取证书。
携带资料: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每人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办理时间:2012年5月31日之前, 每周二、三、四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市直考生到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北楼211室办理,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办理。
电话:82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