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和《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绵人办[2008]192号),经绵阳市人社局、市卫生局批准,我院将于2011年6月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2010年、2011年毕业的以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共计15名,其中:
1、临床医学专业13名(专业: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外科、传染病、呼吸内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肾脏内科、儿科、内分泌、血液、肿瘤);
2、循证医学专业1名;
3、药学专业1名。
(二)2010年、2011年毕业的以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位人员15名,其中:
1、护理专业10名;
2、医学影像专业2名;
3、儿科学专业2名;
4、麻醉学专业1名。
二、招聘其他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职人员2010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且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四)愿意在本院工作五年或以上;
(五)本科生学历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专业科目考试(包括笔试和操作技能)和综合面试,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的有效证明)和复印件到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专业科目考试收费80元/人。
报名时间:2011年5月30日—2011年6月10日(周六下午、周日和节假日除外)
五、考试考核
1、采取专业科目考试(包括笔试和操作技能)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各占50%折合计算。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我院医院网站和医院的宣传栏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我院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我院将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市人才网(http://www.myhm.org)、绵阳市卫生局网(wsj.my.gov.cn)、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网(http://www.myjkw.co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院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上编、核定工资、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