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发〔2008〕80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一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精神,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昆明市官渡区卫生系统2011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官渡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卫生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00-17:00)。
3、报名地点:官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平路96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3)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提供未就业的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失业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文书等;
(5)《官渡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6)《官渡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7)联系人:张才 联系电话:7197729
(二)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本人当场提供所需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根据发改委和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费:
1、笔试考试费50元/每人。
2、面试考试费50元/每人(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交纳)。
(三)资格审查由官渡区卫生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00-17:00) 。
地点:官渡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平路96号
联系人:张才 联系方式:7197729.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报名资格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用书。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思维逻辑、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才 联系方式:7197729;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官渡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官渡区卫生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官渡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官渡区卫生局监察室:0871--7197843
官渡区监察局:0871--7187529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7152693、7171229
附件:1、《官渡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官渡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官渡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渡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