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应聘人员在聘用后两个职业资格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塘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塘沽卫生局 66897379
联 系 人:滕老师 高老师
监督电话:66896288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