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北塘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报考资格的复审等。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则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九、聘用
1、考察合格且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北塘区纪委(监察局):0510-83158937
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537
无锡市北塘区卫生局纪委:0510-83158520
十一、本简章由无锡市北塘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无锡市北塘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无锡市北塘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1 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