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儿童保健和疾病防治原则
一、儿童保健与疾病预防
(一)各年龄时期的保健原则
1.胎儿期及围生期保健
①父母婚前进行体检及遗传学咨询,防止近亲结婚等可减少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患儿的出生;②胎儿期保健应以孕母保健为重点:保证充足的营养,合理安排生活工作,积极防治各种孕期疾病,妥善处理母亲慢性病,慎重用药等;③围生期保健重点在于:预防先天遗传病(通过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先天性代谢病筛查等),降低异常产、早产、宫内生长迟滞、新生儿窒息和感染等的发生率。
2.新生儿保健
此期发病率及死亡率极高,尤以第1周为高,故其保健重点应放在第1周,并应建立和加强新生儿家庭访视制度,注意护理及喂养等。
3.婴幼儿保健
婴幼儿期易患营养消化紊乱、肺炎等感染性疾病及小儿传染病,发病率及死亡率仍高。其保健重点在于:①提倡母乳喂养,合理添加辅食,指导断奶;②定期做健康检查和体格测量,进行生长发育系统监测;③合理安排小儿生活,培养良好生活习惯;④完成基础计划免疫。
4.学龄前期儿童保健
①继续生长发育监测;②重视早期教育,注意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智力发展;③加强体格锻炼,增强体质;④加强传染病防治,注意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学龄期及青春期保健
①保证营养,加强体格锻炼;②培养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预防近视、龋齿、肠寄生虫病等;③加强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性情、脾气;④重视青春期生理卫生和心理卫生教育。
二、计划免疫和预防按种实施程序
疫苗名称 |
预防疾病 |
基础免疫 |
加强免疫 |
卡介苗 |
肺结核 |
出生后24小时内1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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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糖丸 |
脊髓灰质炎 |
2、3、4月龄各1粒 |
1.5、4岁 |
乙肝疫苗 |
乙型肝炎 |
出生后24小时内、1月、6月各1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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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 |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3、4、5月龄各1针 |
1.5岁 |
麻疹疫苗 |
麻疹 |
8月龄1针 |
4岁 |
麻风腮三联疫苗 |
麻疹、风疹、腮腺炎 |
15月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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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脑疫苗 |
乙型脑炎 |
6月龄2针,间隔7天 |
18月龄、6岁各1针 |
流脑疫苗 |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10月龄2针,间隔15天 |
4岁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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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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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疫苗 |
水痘 |
1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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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 |
流感 |
2岁内每年2针(儿童型),间隔1月 |
2岁后每年1针(成人型) |
甲肝疫苗 |
甲型肝炎 |
12月龄 |
4岁 |
23价肺炎疫苗 |
肺炎球菌肺炎 |
2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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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破二联疫苗 |
白喉、破伤风 |
7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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