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卫生职称>复习指导>正文
茶碱药物注意事项_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药师辅导

www.zige365.com 2011-2-12 14:36:5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6.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7.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点击查看更多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复习指导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茶碱中毒症状与解救_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药师辅导
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新政策解读及备考的技巧
茶碱中毒机理_11年卫生资格考试药师辅导
11年卫生资格考试_基础护理之误吸时的应急
11年卫生资格考试_基础护理之隔离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