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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卫生资格考试辅导:药品管理法(4)(初级药师)

www.zige365.com 2011-1-5 15:58:1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药品管理法(4):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药品储备制度。

  国内发生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紧急调用企业药品。

  第四十四条 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国务院有权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第四十五条 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第四十六条 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

  第四十七条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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