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考试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考试中心负责。
各市须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十、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20元上缴部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防失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下载)
1、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