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规属于人文综合类的科目,也属于公共科目,在执业医师考试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这里给大家分享下卫生法规具体有哪些内容发生了变化?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新增:登记和校验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删除:条例的适用范围
医疗事故的含义
医疗事故的分级和分级依据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解决及要求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适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结算和支付人
母婴保健法
新增:母婴保健工作方针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事项
艾滋病防治条例
新增:采集或使用人体血液、血浆、组织的管理
药品管理法
调整:将“药品的含义”改成“药品的范围”
麻Z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新增:麻Z药品、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
麻Z药品、第一类精神药物的使用
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具有麻Z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未取得麻Z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的法律责任)
删除:麻Z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含义
献血法
新增:血站的责任(采血要求、供血要求)
新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概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新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概述、临床用血管理、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