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报名点的确认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81084245,或将意见发至邮箱examcenter@163.com.
(四)报名点复审、上报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应再次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关材料,删除其网上报名数据。审核合格材料的上报时间: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和南方人才市场等7个报名点为2013年2月1日前;其余各报名点为2013年1月25日前。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补交,影响审核判断的将被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2.材料整理要求:①每份材料均要求有审核意见和审核人签名;②在所有考生申报表的左上角,盖上本报名点代码和名称的印章,便于查找分类;③交材料时,应先在报名管理系统按级别将考生报名数据导出Excel表格,然后打印成花名册;提交的材料按士、师、中级别分成三叠,各叠须按照相应级别花名册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列、编号;④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
五、考生现场确认之后的工作
1.考生可于2013年3月5日以后(即省考区审核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资格的审核状态。
2.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上述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如考生不慎遗失准考证或身份证,应及时与考点联系。另请注意第一代身份证从2013年1月1日起停用。
4.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5.考生的成绩单及资格证均由各报名点负责分发到所受理报名的单位或考生个人,考点不接受考生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或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