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
附件2:
卫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 位 |
2013年
1月5日 |
市120急救中心、市卫生协会、市卫生监督所、市血站
市医学会、市口腔医院、市传染病医院 |
2013年
1月6日 |
疾病控制中心、市妇保所、市妇产科医院、市凯旋医院 |
2013年
1月7日 |
北方肝胆医院、市二院、市人民医院 |
2013年
1月8日 |
市儿童医院、208医院、461医院、驻长部队 |
2013年
1月9日 |
长春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汽车产业开发区 |
2013年
1月10日 |
绿园区、高新开发区、净月开发区 |
2013年
1月11日 |
宽城区、南关区 |
2013年
1月12日 |
九台市 |
2013年
1月13日 |
双阳区 |
2013年
1月14日 |
朝阳区、二道区、经济开发区 |
2013年
1月15日 |
德惠市 |
2013年
1月16日 |
榆树市 |
2013年
1月17日 |
农安县 |
2013年
1月18日 |
补报 |
2013年
1月19日 |
补报 |
2013年
1月20日 |
补报 |
备 注 |
此次现场确认时间紧,参考人员数量多,请各主管单位抓紧准备,各县(市)区医疗机构的参考人员请在规定的集体现场确认时间前到所属地参加初审,以保证按时完成录入工作,保证应考人员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