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一式一份,并经考生确认、签字);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在民(私)营医、药单位工作的考生,应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的证明和从业单位的从业证明;
(五)报考中级资格者,应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六)凡报考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不含企业职工医院、单位内设卫生所),必须提供到农村开展卫生服务工作6个月以上的证明。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
(八)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通过国家标准的考生,应提供卫生部统一印发的2011年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原档案号。
(九)单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的,由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审核经手人签字;个人直接在网上报名的,须向考点、报名点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