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医疗服务机构: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已经公布,现将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需提交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在表格的照片栏内。另一张剪去照片的边框粘贴于表格的右上方空白处,粘住一点即可,以便取下来做证书用。
2、填表时字迹务必清楚。用黑色水笔填写,禁止用圆珠笔或蓝色水笔填写。
3、“现技术资格取得名称”一栏,按考生报考的级别和专业填写技术职务,如: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护师、药师、放射技师、药士、检验技士等。
4、如果考生换了工作单位,请在现工作单位后括号内注明原在×××单位。
5、请各单位按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顺序排列表格,再分别按士级、师级、中级上交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的样表附后,各单位可自行复印。联系电话:85258123。
义乌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