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期间举行,网校开展针对此次考试的网络辅导,并开设保过班,学员(即用户)自愿参加网校护理专业考试辅导保过班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网校的权利与义务
1. 网校在用户需要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保过班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2. 网校在2011年版考试教材出版后制作网络课程,并按进度上传供用户学习;
3. 网校有权要求用户在需要办理保过手续时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考试成绩;
4. 网校有义务保证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网校备案使用;
5. 网校在地方考生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保过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二、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 用户按网校定价缴纳保过班培训费用,初级护士、初级护师400元,中级主管护师500元;
2. 用户根据网校保过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3. 用户在考试后如需享受保过班的后续保障服务,则按网校要求提供基本信息;
4. 用户须提供正确的信息,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保过后续保障服务;
5. 用户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网校的保过班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保过合作条款
1.根据学员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表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考试分数 |
后续保障 |
60分及以上 |
顺利通过考试 |
41--59分 |
免费重读2012年课程 |
0--40分 |
无 |
2.上表假设2011年初级护士、初级护师或中级主管护师考试合格线为60分,如合格线变化,则根据比例相应调整;
3.41--59分(含41分)考生免费重读2011年课程,单科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或40分以下的科目,下一年度网校将不为其开通该科目的保过服务(不过哪科保哪科);
4.40分(含40分)以下的考生网校视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或考试准备,甚至缺考,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
四、协议的签署、变更、违约责任
1.本协议通过网络签署,凭用户身份证复印件生效,用户在汇款开通护理专业保过班辅导时,需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传真至本网校,并在复印件注明“同意网校2011年护理专业保过班协议条款”,并签名;
2.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3. 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