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中央部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报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延长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至6月30日。报名条件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执行。
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定为 6月1日至9日(双休日除外)。在杭省级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杭州市统计局办理报考手续。各市、县(市、区)报名地点由各级考办确定并公布。
(四)各级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