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追踪决算日之前发出的验收单。审计人员从年末前发出的验收单追踪到应付款项户,可以查明该项负债是否反映在应付款项中。
(4)审核卖方对账单,追查应付款项明细表。如果卖方对账单的数据比较完整,并标明未付款项余额。审计人员可据此追查至相关的应付款项明细表中。或者函证那些余额为零的应付款项项目.查明有无未入账的负债。
(5)审核决算日后数周内应付款项账单及原始凭证,查明是否属于本期应计负债。
(6)结合材料、物资和劳务费用业务进行审查,确定有无未入账负债。如果原始凭证标明的日期所属会计期间与相关业务负债入账期间不同,则属于漏记或未计入恰当会计期问的负债。审计人员应将发现的未入账的应付款项详细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