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6号)的规定,参加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业务考试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60元;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52号)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5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9日14:30。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考试教材
审计部门负责征订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各省辖市审计局于6月3日前将订书数、款汇总后报省审计厅人事处。省直各单位考生订书请与省审计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5648385/65648185)。报名与教材征订工作同时进行,全国审计考办不受理个人订购。
六、注意事项
(一)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题型已进行调整。自2007年起,“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考试将取消简答题和论述题,题型调整为综合性分析试题,题量为8道试题选答5道,每道题20分。“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题型、题量保持不变。
(二)各级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其报名。
(三)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四)省直各报考单位和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的《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省直各报考单位和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全部在答题卡上做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六)报名汇总时,将初、中、高级考生分别汇总。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全 省 考 生 可 登 录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也可在国家“审计考试网”(http://www.auditexam. cn)上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1)(1).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审计厅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