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级审计考试合格标准,国家标准为60分,省内标准为51分。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湖南省内合格标准:《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均为51分。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人员(见附件2),将核发省职改办加印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单,该成绩单2013年在我省范围内参评有效。
附件:1.2012年度湖南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省内合格标准)
2012年度湖南省高级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