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宁省审计厅文件
辽审发〔2013〕25号
各市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审计署统一安排,2013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和评价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
(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职字〔1997〕20号)和《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的规定实施。
二、组织管理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审计考办)设在省审计厅人事处,总体负责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咨询及组织协调请与省审计考办联系。
(二)省审计考办具体承办初中、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日常事务和考务管理工作。有关报名、参考书征订、考生信息采集、考场设置、试卷及答题卡的运送等考务工作请与省审计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于彦彬 联系电话:024-86892403
三、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至6月7日。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持学历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和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指定报名点报名。
(二)2013年6月12日前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审计考试报名卡”报送工作。“审计考试报名卡”中考生报名号、“所在地区”栏由报名点统一填涂,“考试地区”栏不填涂。
(三)2013年7月16日前将审计署考试中心报名卡扫描信息下发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
(四)2013年8月5日前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报考人员信息核对工作。
(五)2013年8月17前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将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场资源报至省审计考办。
(六)2013年9月18日前将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准考证条形码及考场编排情况下发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
(七)2013年10月6日前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组织情况、考试值班情况报省审计考办,并完成准考证核发和考场设置工作。
(八)2013年10月11日前完成考试试卷及答题卡发放工作。
(九)2013年10月13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十)2013年10月15日前各地区将考试答题卡及试卷安全送至省审计考办。
四、考务费用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辽价函〔2002〕64号)、《关于继续执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1〕82号),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90元(两科180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100元(两科200元)的标准收取。所收取的考务费,除按规定上缴全国审计考办外,其他用于组织报名、邮寄试卷、租用考场、监考等支出。
(二)请各考试管理机构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本地区考务费、教材费通过银行汇入指定收入收缴专户,缴费后要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24-86892403。 1.考试报名费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辽宁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崇宁支行 银行账号:2100,1424,1010,5250,0327-0018 (注明:XX市汇缴审计师报名费) 2.教材费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辽宁省审计厅 开户银行:建行科技园分理处 银行账号:2100,1423,8010,5966,6777 (汇款注明:XX市2013年审计考试学习资料款) 辽宁省审计厅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