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东 省 审 计 厅
鲁人社字〔2013〕196号
关于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3〕2号)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要求。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范围、报名条件、报名组织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8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任职年限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至日期为2013年12月底。相关文件信息和表格样式,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机关子站,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山东省审计厅网站()网上服务,进入“职称考评”栏目查询、下载。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各市、有关单位呈报部门请于2013年5月15日至31日统一到省审计厅人事处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地址:济南市共青团路88号;联系人:刘晓敏,联系电话:86199907。
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考《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下午14:00—17:00考《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严肃考试纪律。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及有关规定,应试人员不得伪造、涂改有关证件及证明,要严格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有关考试规定,不得违反考场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机构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申报资格审核关,认真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附件:1.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2.2013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审计厅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