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其一是建立规范的专业实习制度。鉴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培养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比较规范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专科生乃至硕士生的实习教育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教师和实习机构有经验成员相结合的实习督导制度,推动学校和政府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机构等密切合作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其二是推动建立专业学位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的制度。英国从1995年起,实务导向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融为一体,学生从大学毕业就意味着获得了社会工作的相关职业资格,可以直接进入职业岗位;同时,也意味着所有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即必须经过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训练才具备从业资格。这一经验是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目前虽然有200多所高校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本科生就达万人左右,且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领域大量缺乏合格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但由于尚未通过制度规范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体系之间建立明确的衔接关系,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现象尚严重存在,这种情况应当尽快加以改变。
最后,探索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本土路径。社会工作职业化受本土历史文化、社会制度、价值体系、发展阶段、民族心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尽管中国目前处在快速的社会转型之中,上述因素也在逐渐发生变化,西方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中一些带有普世价值的经验或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借鉴;但决不能照搬照抄——事实上这是行不通的。根据中国人民一般重视家庭、亲情、邻里街坊关系的传统,就可以探索出更加符合民族特色的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途径或推进策略。例如,在综合国力日益增强的条件下,鼓励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家庭成员或亲戚、邻居、街坊,在充分尊重个人选择的前提下,在经过必要的专业培训之后,从事社会工作职业,开展赡养老人、夫妇相助、邻里互助、社区互助等,就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由他们从事社会工作,更容易取得案主的信任并取得更好的服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