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社会工作者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社会工作实务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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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9月1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附表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情况统计表
(一)社会工作者
级别名称 |
报名人数 |
参考人数 |
合格人数 |
合格率%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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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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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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