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贷风险
一个基建项目涉及的当事人很多,一旦任何一方的当事人不能按时履行其付款的义务时,均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或至少导致财政上的超支或时间上的延误。
借款人的信誉有时不是一个因素,因为借款人通常是一家为一个项目而成立的特别目的公司。但借款人的股东的信誉就可能值得注意。如果他们必须在成本超支或是现金短缺时提供财政中 华 考 试 网
上的支持或他们还未全面注资的话,就得更加注意。股东亦可直接参与项目的工作,成为该项目的经营人、经历或放款人。
受委托建设该项目的承建商的信誉显然令人关注(总承包所委托的分包商的信誉亦然)。在挑选承建商时,除了要考虑承建商对同类项目所具有的实际经验以外,对于承建商的财政状况及其所负责的其它项目都必须加以考虑。此外,亦必须对于主要设备供应商及被提名为项目建成后的经营人的信誉进行审查。再者,在其它类型的项目中,亦应对产品采购人及使用者的信誉进行审查。
最后,亦应加以考虑项目的保险公司的信誉地位。如果适当的话,可以适当地进行分保,并将项目的保险(及分保)分散,向多家保险公司购买。
2. 施工风险
通常发起人和贷款方希望项目有一个价格确定的交钥匙建筑合同。必要的是要有有经验的、信誉良好的建筑承包商并确保其在合同下提供足够的违约金以祢补由于完工延迟、成本超支及技术运转不达标等所造成的损失。此外,在项目的建筑期往往还需要财产损失和损坏的全面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