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
注2:返工或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33.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注3:纠正和纠正措施是有区别的。
34.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潜在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35.审核: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
36.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注: 让步通常仅限于在商定的时间或数量内,对含有不合格特性的产品的交付。
37.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注1: 返修包括对以前是合格的产品,为重新使用所采取的修复措施,如作为维修的一部分。
注2:返修与返工不同,返修可影响或改变不合格产品的某些部分。
38.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注:返工与返修不同,返修可影响或改变不合格产品的某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