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8日、9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执行。
六、报考组织
(一)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组织形式。报名时间从2012年5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中央各部委和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