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科目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一、设备合同管理的内涵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设备监理过程中合同管理及其意义、任务、对象的掌握、熟悉与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
掌握:合同管理的任务。
熟悉:合同管理的对象。
了解:设备合同管理的概念、重要性。
二、设备合同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设备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合同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掌握、熟悉与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
掌握:合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代理及其特征和无权代理;要约与承诺;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消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解除及法律规定;招标程序、开标、评标和中标。
熟悉:法律关系及其特征;所有权及其取得和消灭;担保及担保的五种形式;无效合同及其法律规定;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的适用;违约责任的概念及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式的法律规定。
了解:法人制度;诉讼时效;合同及其形式和内容;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及原则;《招标投标法》关于强制招标的规定;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责任。
三、设备工程监理合同及相关合同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设备委托监理合同、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合同、引进设备合同及其相关合同的掌握、熟悉与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
掌握:设备采购合同的内容和违约责任;设备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设备安装调试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设备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熟悉:设备监理合同的内容;设备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设备安装调试合同中有关验收的内容;引进设备合同内容及特征、引进设备合同的履行程序。
了解:设备监理合同及其特征;引进设备有关法律制度;设备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类型。
四、设备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设备合同签订前的管理、设备合同签约过程管理、设备合同履约过程管理、设备合同索赔管理的掌握、熟悉与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
掌握:设备工程合同发包方式及其特点;设备工程合同监督的含义和方法;设备工程合同协调的含义和方法;设备工程合同变更及其对变更的管理方法;索赔的程序;索赔审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内容。
熟悉:设备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工作;设备工程合同关系分析、主线分析、界面分析、条款分析;设备工程合同总体策划的主要任务和注意事项;设备工程合同的类型及其特点;索赔构成的条件;设备监理师处理索赔的工作内容、权力和原则。
了解:合同订立过程管理的主要任务;合同总体策划的基本概念;设备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管理的主要任务;索赔的含义;索赔的类型;设备工程合同竣工阶段管理的主要内容。
五、FIDIC相关合同条件
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设备监理人员对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中有关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风险与保险规定的掌握程度,对《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的掌握、熟悉与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
掌握: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工程师及其职权。
熟悉: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的合同文件构成、质量管理、工期管理以及支付管理;索赔、争端与仲裁的相关内容;《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