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剑桥少儿英语考务
工作会的通知
各剑桥少儿英语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2月24日至26日在合肥市召开2011年剑桥少儿英语考务工作及新教官、新口试考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考务工作会
总结、交流和研讨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各项工作。
(二)新教官培训
1.介绍教材特点、教学理念和教学原则。
2.教学方法的培训。
(三)新口试考官培训
1.介绍考试形式。
2.熟悉口试规程,掌握各级别口试标准,熟练掌握评分办法。
二、参会人员
各培训机构负责人,新教官和新口试考官。
三、新教官、新口试考官条件
(一)新教官条件
1.道德品质高尚、教学思想端正;
2.英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三年以上英语教学经验;
4.英语口语表达流利;
5.热爱剑桥少儿英语、有责任感。
(二)新口试考官条件
1.英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的全职教学经验;
3.年龄在25岁至55岁之间;
4.语言的整体熟练性能够达到考试的标准;
5.语言表达准确;
6.针对不同的级别,有能力对考生所讲的英语从语法、接受能力及适当性几个方面进行评测;
7.热爱剑桥少儿英语,有责任感。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
各培训机构负责人2月23日下午报到,24日上午开会。
参加新教官培训人员2月23日下午报到,24日上午-25日上午培训。
参加新口试考官培训人员2月25日上午报到,25日下午-26日培训。
(二)会议地点
合肥市望江宾馆(金寨路1号),联系电话:0551-3695555。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培训机构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1.2张2寸标准照片(新教官、新口试考官两项都参加的准备4张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英语教学经验证明材料(1份)。
(二)培训费、资料费每项每人300元。食宿自理。
(三)请各培训机构于2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按附件格式传真上报省考试院非学历教育考试处,联系电话:0551-3609516、3609536(传真)。
附件:2011年剑桥少儿英语考务工作会参会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剑桥少儿英语考务工作会参会人员名单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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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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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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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手机: |
2011年剑桥少儿英语新教官和新口试考官培训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
证号 |
学
历 |
毕业
专业 |
教学
年限 |
培训项目 (请在方框中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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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官 □ 口试考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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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盖章及负责人签字:
2011年2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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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培训机构于2月18日前将此表传真上报省考试院非学历教育考试处,联系电话:0551-3609516、360953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