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我市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开展。市鉴定中心统一安排评审时间,负责本市综合评审工作的实施。
(二)我市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采取论文撰写和书面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论文撰写
考生必须从公布的4个论文题目(见附件1)中任意选择其中一个题目,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2)撰写论文,未按规定题目及格式要求撰写的论文判为零分。
三、书面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公布的4个论文题目设置书面答辩问题,并制作书面答辩试卷;考生书面回答自己撰写的论文的答辩问题。
2、书面答辩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书面答辩时间11月18日14:00—14:40。考生不得携带论文等与答辩有关的资料。
四、综合评审成绩计算办法
论文内容和书面答辩的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综合评审成绩=论文内容成绩×50%+书面答辩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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