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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多数专家认为个税免征额3000元标准不宜再提高

www.zige365.com 2011-5-19 14:26:5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提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我国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减除费用标准不能再提高了。把焦点都集中在减除费用标准上,不利于推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华生提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减除费用标准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如抚养人口、房贷支出、教育支出等,达到减税的目的。

    李稻葵建议,选取合适的城市开展合并各类收入和考虑实际家庭负担的税制改革试点,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所得税申报,以身份证为识别标记申报抚养人口。

    一些专家建议对工薪所得税税率结构再作一些调整

    孙钢、刘剑文建议将适用10%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修改为1500元至5000元,孙钢建议将适用20%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修改为5000元至10000元。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建议,扩大10%、5%两级税率的适用范围。刘剑文建议将最高税率由45%降为40%;李稻葵建议降为35%,并逐步降低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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