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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成为了此后国内舆论的最大热点之一

www.zige365.com 2011-3-17 15:22:2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理性看待个税免征额改革 
  在各种猜测和各方推动之下,新的个税免征额仿佛呼之欲出,然而国内各路专家学者的表态却各异。
  华生:过高上调个税免征额反而扩大收入差距
  自从政府提出要适当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几乎一致的赞同。同时也出现了要求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过度炒作的现象。认为只要政府肯让利,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几乎已经成了普遍的共识。其实,这个认识是完全错误和误导的。我国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大体与人均国民收入持平,在国际上属最高水平。世界上多数国家个人所得税一般免税额大体在人均国民收入的10%至30%之间。因此,我国个税起征点上调幅度空间不大。
  有人认为个税起征点提到一万元,那么纳税者全是富人,穷人乃至相当多中产阶层都是零税负了,难道这不是改善了收入分配吗?其实这是非常片面和扭曲的观点。因为世界上只要有国家,有公共事业,就有税负。一个人不交个人所得税,也得交商品税。中国现在基本上没有真正的财产税,因此,国家税收来源不是商品税,就是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提高,就意味着个税整体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比重下降,相反商品税比重上升。商品税的特点是,越是收入不高、储蓄有限的普通大众,商品和一般服务消费比例越高,因而纳税越多。中国个税占总税收比重在国际上较低,本来调节作用就小,进一步缩小个税税种的调节比重,只能使整体税负更多地让商品税即中低收入的大众承担,这样反而更不利于缩小收入和贫富差距。
  华生认为,可以通过简化和降低中等及中等偏低收入工薪阶层适用的个税税率来降低个税负担。比如在个税起征点不变或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把原来一万元以下工薪收入个税税率快速累进到15%、20%的税率下调,变为5%—10%,这样,万元以下中等及中等偏低收入的人纳税就会显著减少,而且比调起征点的纳税更少。
  同时,在保持边际税率45%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适当上调高收入端的区间税率,使高收入的人并不因为中低收入档的税率下调而少交税。这样,低端有返还,中低端有减税,高端税收负担不变,即使个税起征点变动不大,中端、低端收入者都有实惠,收入差距自然就会缩小。
  郝玉: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存在两大弊端
  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研究个人所得税一定不要仅盯住免征额,要多关注税率,二者作用是不同的。如果仅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来研究问题,将有两大缺点:
  第一,免征额越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就越少。
  郝代表给记者举了个简单了例子,比如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2000元,那么纳税人数约可占工薪阶层的23%,而如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2500元,那么23%的纳税人数有可能就会变成18%或者更少,这就违背了税收的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也就是“普遍纳税”的公平原则。纳税人越少越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越不利于培养公民的国民意识。
  第二个弊病是起征点是“累退性”的数据,不适合调节收入。起征点向上调节,造成的结果就是低收入者减税额一定比高收入者减税额要少,形成反向调节。
  李稻葵:重视社会福利与因地制宜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改革肯定应该提高免征额,但不能把注意力只放在免征额上,而应该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
  李稻葵坦言,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企业的利润税、房产税等不同,征收的对象是“已经进入百姓腰包的钱”。这就需要一个征收的社会基础。只有当政府能够给老百姓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真正实惠的社会福利的前提下,征收个人所得税才具备社会基础,才能让纳税人“心服口服”。
  比如北欧一些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达50%,但老百姓依然很高兴地纳税,原因就在于他们的社会福利好。而当前我们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虽然在不断完善,但老百姓依然面对着住房贵、看病贵、孩子上学难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较高,肯定会引起争议。
  李稻葵介绍,个税最早是80年代初针对外企的高工资征收的,起征点是800元。由于当时普通工薪阶层的工资都比较低,因此对个税没有什么感觉。但是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大家的工资收入提高以后,个税开始起作用了。而这并不是当时立法的初衷。所以起征点肯定应该提高,而且要因地制宜,不要全国“一刀切”。
  李稻葵说,当前的个税在设计上是十分简陋的,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劳动收入,交个人所得税最多的是拿工资的人。个税事实上变成了“工资税”。但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来自资本收入和资本升值。因此,个税应该进行全面系统地改革,具体来讲可以从三方面做起。第一,把劳动收入和资本分红、资本升值捆在一起纳税;第二,以家庭为单位,充分考虑家庭的负担;第三,大幅度降低税率。因为现在给老百姓提供的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福利是有限的,高税率不能“以理服人”。
  “建议个税改革学学香港、新加坡、爱尔兰、俄罗斯的成功经验,把税率降得比较平。”李稻葵说,如果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以15%为上限,相信大量公民会积极纳税,国家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不仅不会下降,还会大幅度上升。
  许善达:个税免征额应更灵活调节
  “每年讨论个税‘起征点’没什么意义,应该将其制度化,与通胀水平挂钩。”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政协分组讨论间隙对记者表示,个税“起征点”应每年提高,提高的幅度一定要高于通胀率。
  他解释称,提高“起征点”主要是要让低收入群体受益,目前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CPI)是各收入群体CPI的平均值,低收入人群的CPI肯定要高于平均水平,所以,“起征点”的提高幅度要高于CPI,“具体倍数可以研究,确定后‘起征点’每年上调多少,会很透明。”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工薪收入、劳务收入,个税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要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所得等收入综合征收。
  “每种类别的财产收入,并不一定都用个税来调节。”许善达认为,中国现阶段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还是应该集中在出售变现环节征收,不同财产适用不同的税种,比如对股票交易使用印花税。
  有委员提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要考虑纳税人家庭实际生活支出,比如赡养老人、抚养年幼子女的支出,需要一并扣除。对此,许善达并不认同。
  “以家庭为单位扣除,现在中国统计信息系统达不到,现在一个的统计都这么难,合在一起就更难了。”他认为,中国的家庭组成与发达国家不一样,哪些费用应该扣除、哪些费用不应扣除,界定起来很复杂,“中国离这种制度还远。”
  扩展阅读:外国个税怎样征? 
  英国从1798年才开始征收个税,按照家庭年收入采取累进税率征收(把收入由低到高依次分成几个等级,各级税率不同,依次提高),对年收入超过60英镑部分每英镑征收2便士,超过200英镑部分每英镑征收2先令。英国在1799年征收个税600万英镑(约合2007年的51.2亿英镑)。
  现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征收个税,多采用累进税率按家庭年收入计征。对工薪族来说,领工资就纳税。
  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数据,2008年29个工业化国家最低收入平均为140451人民币元/年,人均GDP平均为311554人民币元,中央政府个税“起征点”平均为56003人民币元/年,个税起征点是最低收入的40%,是人均GDP的17%。
  美国:领工资就纳税,最高税率为46%
  美国联邦政府于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户为纳税单位、按年度收入个人自主申报的个税制度。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税收“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全民福利是美国税收的主要归宿之一。
  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重复征收个税,但大头是联邦政府。20世纪初期,联邦个税税级多达50多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联邦个税最高税率达94%,战后18年间,联邦个税最低税率一直保持在20%上下,最高税率则保持在90%上下。
  在美国,即使有1美元的收入,也要纳税。个人收入指家庭一年内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营业利润、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费、佣金等,也包括投资房地产一年内的收入,超过一年按资本收入税率另计。
  在年度报税时,会有各种免税项,这相当于对家庭的福利补贴,如赡养费、儿童抚养费、学费、慈善捐款、自由职业者业务开销减免等,报税时要把这部分免税额在总收入里扣除,剩余部分才是应税收入。
  2010 年美国联邦个税夫妻合并报税税级税率为:0~16750(收入、美元),10%(税率);16751~68000,15%;68001~137300,25%;137301~209250,28%;209251~373650,33%;373651 以上35%(美元=6.6人民币元)。
  美国绝大多数州、县和市镇政府也征收个税,征收个税的州有43个,其中7个是比例税(只有一个税级,对应税收入用一个税率),税率一般在3%~5.3%左右;34个州是累进税率;新罕布什尔州和田纳西州只对个人红利和利息征税。这样,美国一些州的纳税人交纳的联邦个税和州个税综合税率会高达46%以上。
  对工薪族来说,个税在领工资时由雇主预扣代缴。雇主要在每年的2月1日前交给雇员一份“W-2表”,上面列明各种收入和扣税额。美国上到总统,下到钟点工,90%的纳税人会收到“W-2表”。
  每年4月15日前,纳税人要把正式报税表提交国税局,根据纳税人的身份和收入来源,纳税人选择不同的个税申报表。如果应纳税额大于预扣税总额,则补交欠税额;如果应纳税总额小于预扣税总额,多收的税款由国税局退还给纳税人。
  美国个税虽然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但申报比较灵活,夫妻可以合并申报,也可单独分别申报,税额差别不大,多数家庭选择夫妻合并报税。
  对低收入家庭来说,通过家庭报税还可以实现“负纳税”,即获得政府的福利补贴。根据美国税政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2009年度约47%的美国家庭无需交纳联邦个税,不少家庭从联邦政府获得家庭补贴。
  以2010年联邦个税申报为例,如果一个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于50000美元并且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这个家庭以夫妻合并报税的方式报税,不但免交纳联邦个税,还能从政府那里得到35美元的补贴。
  这就是美国个税制度的优点之一,收入越低,家庭人口越多,政府倒贴的钱也越多,这样就让低收入家庭能够体面地生活。
  除个税外,美国还有社保税,由雇主和雇员共同交纳,雇主交纳工资的6.2%,个人交纳工资的4.2%,社保税交到106800美元时封顶。老年医保也由雇主和雇员分摊,各交工资的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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