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2010年上半年参加一/二级鉴定的考生将进行综合评审。我市综合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评审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物业管理师(二级)、营销师(一/二级)
二、评审方式:论文答辩
三、答辩时间:2010年6月5日8:30-16:30。
四、答辩地点: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原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北区红石路255号(如图)
五、联系人:陈宏 67622299 覃敏 67622369
注:请广大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详细安排见附件2《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超过安排时间未到答辩现场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答辩程序及要求
2.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答辩程序及要求
1.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2.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3.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限时10分钟。
4.答辩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评审组记录员汇总评分表。
5.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组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为合格: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
6.企业培训师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得分≥60分为成绩合格。
附件2: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