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具有的保证金制度、t+0机制、双向交易机制、每日结算制度等特点,使其能够成为一种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有力工具。不过,期货交易又因其独特的交易方式,在操作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蕴含了巨大的风险。因此,较之其他市场风险,期货市场的风险更为复杂多变,且风险级别更高。实际上期货保证金交易的杠杆原理使得其风险和收益的波动程度要大大高于其他投资品种,期货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也就相应具有同样的特性。一般来说,期货投资基金的风险类型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引起市场波动有关的任何风险因素,比如政治或者经济的政策变动就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子。我们知道,市场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在波动的过程中资产有面临损失的可能风险,并且这些资产也时刻面临因流动性差而不能及时转化为货币资本的风险。那么,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主要有哪些表现呢?
(1)期货市场过度投机的风险
尽管期货推出的初衷是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以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的过度投机,但在短期内难以改变交易者的投机心理和行为。换句话说,期货对交易者的吸引力主要来源于其损益的放大效应,而一定程度上,期货工具的引进可能是相当于又引进了一种投机性更强的工具,因此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市场的投机气氛。
(2)期货市场运行效率方面的风险
市场效率理论认为,如果市场价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当前可得的信息,那么这个市场就是高效的强势市场;如果少数人比广大投资者拥有更多信息或更早得到信息并以此获取暴利,那么这个市场就是低效的弱势市场。而目前在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一小部分投资者拥有更多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是难以避免的。
(3)期货市场流动性风险
如果由于期货合约设计不当,致使交投不活,就会造成有行无市的窘境。所有品种的市场化程度,是否方便交割,以及合约价值的高低,是直接影响期货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因素。
2.信用风险
是指由于期货投资基金受托人的信用存在不确定性而给投资委托人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引起风险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所表现出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如违规恶意操作资金、经理人为自己牟利等。
3.操作风险
是指在期货交易和结算过程中,由于内部控制系统的不完善或者电脑网络系统的突发性故障而导致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发生的概率很低,不过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都是非常巨大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难以弥补的。
4.法律风险
是指由于期货投资基金的日常运行与规定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不得不改变投资的策略,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