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有关数字规定
一、任职资格条件的有关数字规定
申请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__3年__以上经验; (7) 或者:具有从事经济管理工作_5年___以上经验。
申请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__5年__以上经验,或者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的高级职称。(8)
申请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__4__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者具有从事法律、会计业务__5年__以上经验。 (10、12)
申请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___2年_,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12)
申请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具有从事期货业务__3年__以上经验,并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或者合规负责人职务不少于_2年___。(13)或者:(二)具有从事期货业务__1年__以上经验,并具有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合规业务_3年___以上经验。(13)
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情形包括:(19)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__5年__。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__5年__。
自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__5年__。
二、任职资格申请与审核的有关数字规定
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需要__2名__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21、22)
推荐人应当是任职__1年__以上的期货公司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者经理层人员。(23)
拟任人不具有期货从业经历的,推荐人中可有__1人__是其原任职单位的负责人。(23)
拟任人为境外人士的,推荐人中可有__1人__是拟任人曾任职的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的经理层人员。(23)推荐人每年最多只能推荐__3人__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或者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23)
期货公司应当自拟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__30个工作日__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人员的任职手续。(29)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__30个工作日__内,上述人员未在期货公司任职,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但有正当理由并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的除外。(29)
期货公司任用和免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__5个工作日__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30、31)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__5个工作日__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33)
期货公司拟免除首席风险官的职务,应当在作出决定前__10日__将免职理由及其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