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
董事长 经理中至少3人在期货证券5年,至少2人在期货从业5年。连续担任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年。
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2个月的风险指标合格。 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每季度不低3亿。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10亿。或者3个会计年度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 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期货净资产不应低于10亿元。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 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5亿元。
5.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 需要申请的条件:
2个月风险监管报表 2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和3个会计年度每季度客户权益总额情况表。
3个月内证监会 做出批准不批准决定。
取得结算业务需6个月内,取得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
52.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以下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净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
净资本不得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6%
净资本按照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不得低于300万
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0%
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