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期货基金的风险控制:
收益率=无风险利率+风险补偿
贝塔系数=某种投资工具的预期收益-该收益中的非风险部分
整个市场的预期收益-该收益中的非风险部分
B大于1风险高,B=等于1,风险相当,B 小于1,风险低。
风险控制的原则及目标是:回避,减小,留置,共担,转移
十三、风险的管理办法
1、现金管理——入市资金量控制:!用于保证金的比率(10%-30%,最大不能超过50%);!投资单个市场的资产比率控制;!保证金资产形式做出限制,虚盈合约不能做保证金,卖出期权权利金不能用做保证金。
用于保证金外的其余资产主要发挥作用是:作为保证金的准备金,随时准备弥补保证金的不足;作为后续投资的准备金;以银行存款或国债的形式预留一部分。
2、风险管理:重点在于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总风险)2=(系统性风险)2+(非系统性风险)2
系统(全市)性风险——运用指数期货来控制和回避
非系统性风险——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和多个CTA来控制回避。
3、三大风险控制技术:
分散化:投资工具(市场)分散化,尽可能在相关度较低的市场和品种间交易组合;投资管理人(系统)分散化
期货+期权。
保护性止损:以低于支撑价的价格为止损上限,以高于阻力位的价格为止损下限。当市场价格朝事先所预测的方向变化时,产生利润而有利于投资者,这时CTA应该将止损向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向推进。
十四、期货基金的费用
1、管理费:年费,基金净值的1-3%。每日按净值提取,日积月累。
2、CTA费用:
固定咨询费——以CTA管理基金的每日净资产为基础,逐日累计计算,在每个业绩期末支付(0%-3%)。
业绩激励费——基金净增加值的10-30%,一般为20%,激励费用逐日累积计算,在业绩期末支付。
3、经纪佣金。
4、基金日常运作费用
5、承销费用和营销费用。
十五、期货基金的监管框架
1、法律框架:
《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商品交易法》
《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法》(对上两法进行修订)
2、监管机构:
两个联邦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基金设立登记、发行运作的监管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CPO、CTAD的监管
3、两个自律组织:
全国期货业协会(NFA)——审计、从业规范、仲裁
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
1、 监管的主要措施:
期货基金设立的登记注册
商品基金经理(CP0)、商品交易顾问(CTA)资格注册。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