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熔断制度
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者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格波动幅度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减震器的作用
两种:熔而断,熔而不断。
五、持仓限额制度
1、概念,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目的: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2、具体规定
六、大户报告制度
1、大户报告制度的概念
2、具体规定,80%
七、强行平仓制度
掌握强行平仓的主要规定过程,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八、强制减仓制度
目的是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
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一般在某合约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时采用。
九、套期保值审批制度
会员、客户需要请套保额度,必须具备与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量在正常情况下不受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量限制。
中金所,套保额度根据套保申请人的现货市场交易情况、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
十、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现金交割
十一、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会员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
十二、风险准备金制度
手续费的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
母的是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损失。
十三、风险警示制度
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警示和化解风险。
十四、信息披露制度
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涉及实物交割的,还应该公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不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