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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复习资料第三章

www.zige365.com 2009-11-12 17:12:2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十五、设立期货营业部的规定

  期货经纪机构设立的营业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期货经纪公司承担。

  期货经纪机构必须对营业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设立期货营业部要经证监会审批,具备条件:申请人前一年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设营业部经营状况良好;有符合要求的经理人员和3名以上从业人员;期货经纪公司的营业部有完备的管理制度;营业部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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