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设计并实施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共有五个级别:
PETS-1是初始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基本符合诸如出租车司机、宾馆行李员、门卫、交通警等工作,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下设一个附属级PETS-1B)
PETS-2是中下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进入高等院校继续学习的要求,同时也基本符合诸如宾馆前台服务员、一般银行职员、涉外企业一般员工,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PETS-3是中间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已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或符合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要求,基本符合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经理助理、初级科技人员、外企职员的工作,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PETS-4是中上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攻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现代企业经理等工作对英语的基本要求。
PETS-5是最高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在国外攻读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或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需要。该水平的英语也能满足他们在国内外从事专业和管理工作的基本需要。
这五个级别的考试标准建立在同一能力量表上,相互之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
PETS考查的能力是建立在“交际语言行为模式”上。这种模式以语言交际需要为掌握外语的目的,将语言能力分为“接受”、“产出”、“互动”等,根据各种情景和任务,在特定主题和话语下,结合相关的语言行为进行教学或考查。其设计的题型主要有:客观性试题—多项选择、选择配伍等;半客观性试题—改错、填空、简单概括等;主观性试题—短文写作、翻译、口试等。各级考试采用的具体题型见相关的考试大纲。
PETS在考生资格方面,无年龄、职业、以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原则上任何人都可参加。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不必按部就班,即具有低级别的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是,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
PETS考试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成份。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
考生的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考次。单项成绩合格者可得到相应的单项成绩合格证。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方可得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PETS采用分级管理的形式。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制试卷和考生成绩的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实施(PETS-5—原WSK?EPT仍由全国各WSK考点负责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