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合是使手术解剖分离开的组织或切除病变后的剩余组织重新对位 , 以期达到促进创口一期愈合的目的。在愈合能力正常的情况下 , 愈合是否完善 , 愈合后的瘢痕大小 , 常取决于缝 合的方法和操作技术是否正确 , 这在整形手术中尤为重要 , 除某些口内手术后的裸露骨面以及 感染创口等特殊情况外 , 所有创口均应行初期缝合。
1. 缝合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1) 原则 : 在彻底止血的基础上 , 自深而浅逐层进行严密而正确的对位缝合 , 以期达到一期愈合的目的。
(2) 基本要求
1)切口两侧组织要接触良好 , 缝线包括的两侧组织应该等量、对称 , 避免留有死腔 , 否则将出现积血或积液 , 不但会延迟愈合过程 , 而且易导致感染。
2) 缝合应在无张力或最小张力下进行 , 以免术后裂开和愈后瘢痕过粗。根据手术性质、部位和术中情况确定合适的针距和边距 , 整形手术对此要求更高。
3) 缝合顺序应是先游离侧 , 后固定侧 , 相反则易撕裂组织。
4) 缝合面颈部皮肤时 , 除沿凹陷皱纹的切口可作内卷缝合、使瘢痕与皱纹的深浅一致外 ,均要防止创缘内卷及过度外翻 , 以免导致感染的愈合后瘢痕明显。为此 , 缝合应包括皮肤全 层 , 进针时针尖与皮肤垂直 , 并使皮肤切口两侧进针间距等于或略小于皮下间距 , 才可达到满 意效果。切口两侧进出针间距大于皮下间距 } 造成皮肤创缘内卷 ; 相反 , 进出针间距小于皮下 间距则皮肤创缘呈现过度外翻。
5) 皮肤缝合进针点离创缘的距离 ( 边距 ) 和缝合间隔密度 ( 针距 ) 应以保持创缘接触贴合 而无裂隙为原则 , 具体要求因手术性质和部位而有所不同。一般整复手术以缝合边距 2~ 3mm 、针距为 3~5mm, 颈部手术缝合边距为 3mm 、针距 5mm 为宜 , 而组织极易撕裂的舌组织 缝合时 , 边距和针距均应增至 5mm 以上。
6)' 缝合的组织之间不能夹有其他组织 , 以免影响愈合。
7) 缝合后打结的松紧要适度 , 过紧不但压迫创缘 , 影响血供 , 导致边缘坏死和术后遗留缝线压迹 , 而且可造成组织撕裂 ; 过松则使创缘接触不良 , 出现裂隙 , 以致发生渗血、感染 , 还可使 组织愈合过程中瘢痕增粗。
8) 在功能部位 ( 如口角、下睑等 ) 要避免过长的直线缝合 , 否则愈后瘢痕直线收缩 , 导致组 织器官移位 , 临床上常以对偶三角瓣法换位呈 "Z" 曲线缝合。
9) 选用合适的缝线 , 口腔颌面外科常用 1-0、 3-0 和 1 号线 , 应根据不同情况选用。
10) 张力过大的创口缝合 , 应作潜行分离和减张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