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证
1.上下颌部分或个别缺牙,邻牙不宜作基牙或避免邻牙受损者。
2.磨牙缺失或游离端缺牙的修复。
3.全口缺牙,尤其是下颌骨牙槽严重萎缩者,由于牙槽突形态的改变,传统的义齿修复固位不良者。
4.活动义齿固位差、无功能、黏膜不能耐受者。
5.对义齿的修复要求较高,而常规义齿又无法满足者。
6.种植区应有足够高度及宽度(唇颊,舌腭)的健康骨质。
7.口腔黏膜健康,种植区有足够厚度的附着龈。
8.肿瘤或外伤所致单侧或双侧颌骨缺损,需功能性修复者。
9.耳、鼻、眼-眶内容及颅面缺损的颌面赝复体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