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咀嚼力:为咀嚼肌所能发挥的最大力,也称咀嚼肌力。其力量的大小,一般与肌肉在生理状态下的横截面积成正比。根据肌纤维附着部位和方向的不同,它们所产生的垂直向力为颞肌80kg、咬肌70kg和翼内肌30kg.这些是理论上的数据,实际咀嚼力的大小,视参与咀嚼的肌纤维的多少而定。
(2)(牙合)力:咀嚼时,咀嚼肌仅发挥部分力量,一般不发挥其全力而留有潜力,故牙齿实际所承受的咀嚼力量,称为(牙合)力或咀嚼压力。(牙合)力的大小,因人而异,同一个体,因其年龄、健康状况及牙周膜的耐受阈大小而有所不同。(牙合)力与咀嚼力的大小密切相关。
(3)最大(牙合)力:为牙周组织所能耐受的最大力。最大(牙合)力测定通常是通过(牙合)力计测量,其大小顺序为:第一磨牙》第二磨牙》第三磨牙》第二前磨牙》第一前磨牙》尖牙》中切牙》侧切牙。日常咀嚼食物所需(牙合)力约为3~30kg(最大(牙合)(牙合)力之一半),由此可知正常牙周组织尚储备一定的承受力,此力量称为牙周潜力或称牙周储备力。
影响(牙合)力的因素主要有性别、年龄、咀嚼习惯、(牙合)力线的方向、张口距离以及口颌系统的状态等。(牙合)力为生物力,各种(牙合)力测量仪虽能测得一定(牙合)力,但与实际(牙合)力尚有差距,且不同类型的(牙合)力仪,其测量值也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