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Ⅳ型变态反应,所接触物质本身对口腔粘膜本无刺激性,即有刺激性也很微弱,一般情况下不致引起损害,但对具有过敏体质的患者,此物质作为一种变应原,可引起变态反应而致病。
口腔科常见的致敏物质如牙托材料甲基丙烯酸甲脂、自凝丙烯酸脂、银汞合金;其它如泡泡糖和合成橡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