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为0,此时应该将该固定资产转销,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62万元也是错误的。
更正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1400
贷:累计折旧4600
固定资产6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40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00
E生产线发生的永久性损害尚未经税务部门认定,所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零,计税基础为1400万元,所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1400×25%=350(万元),但企业确认了462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以要冲回462-355=112(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2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12
(3)无形资产处理不正确。
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所以无形资产摊销额=2400÷5×6/12=240(万元),账面价值=2400-240=216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2160-1200=96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960×25%=24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240-200)(注:此处因为该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所以理论上将累计摊销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更合适,同时当该产品出售后这部分累计摊销影响损益。但此题中没有给出产品是否销售,所以估计其出题思路是将其计入当期损益,这里大家可以讨论讨论)
贷:累计摊销40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0(1000-9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40(96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4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600+50-1400+1400-112-40+40+240=778(万元),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78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78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7.8
贷:盈余公积 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