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至5月10日,考生可通过登陆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点击“考试报名”进入“高级会计资格师考试”中的“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www.kzp.mof.gov.cn)”,点击“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参加报考。报名且缴费成功后,请打印“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存为考后领取考试合格证用,一份交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留存),逾期不再受理。考前须阅读“高级会计师资格考前必读”来了解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交费方式,请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按时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考评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将设在呼和浩特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六)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根据我区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地方合格标准范围内,确定我区当年评审有效的合格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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