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除必须具备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4.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 二、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二)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照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kzp.mof.gov.cn),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四、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5日(工作时间)。 2.地点: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财政校区)办公楼四楼培训部(地址:广州市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电话:83594387、83496107)。 五、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任何单位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根据非税收入收费有关规定及方便报考人员缴纳考务费,统一采用报名现场刷银行卡(银联)缴费方式,请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银行卡(银联)。 六、考试用书征订 现场确认时登记征订《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1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