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各市州会计考办发布领证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考生应及时领取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可以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查看各市州领证的通知。到期未领取的,各市州会计考办不负有保管的职责。
四、考试大纲
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五、收费标准
(一)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核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二)中级资格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核定我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三)高级资格考试。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5〕34号),核定我省高级会计师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人100元。
附件: 年 考试登记表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