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报考定向和委培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二、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调档函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网站并自行打印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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