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者(即修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有突出科研成果,在专业核心刊物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并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位本学科同行专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推荐。
三、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
四、报名地点:北京市复兴路甲1号(邮政编码100038),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交纳报名费100元,填写《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报名日期内提交以下材料:
(1)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两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明书(应届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应届生还需提供在校生的学号;
(5)政治审查表(笔试、面试通过后提交);
(6)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笔试、面试通过后提交);
(7)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第(3)、(4)两项材料,但应当呈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和已经学习过的硕士课程证明材料。
2、交一张一寸正面免冠近影照片。
3、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和方式
(1) 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笔试。应届硕士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试。
(2) 英语:笔试和口试。
(3) 业务课:数学和专业课,笔试。
(4) 综合面试:口试。
2、考试时间:2009年4月7日至9日。
3、考试地点:本院办公大楼。
七、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原则上均由本人自理。
八、录取和学制:
根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制3年,在职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九、学习期间待遇:
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我院在读研究生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生活费和课题资助的勤工助学酬金。
十、毕业与就业:
1、我院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统招生、委培生或在职生,统招生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委培生回原单位工作。
2、我院2009年博士生招收计划为26人,具体招收人数视报考情况确定。
十一、联系方式:
网址: www.iwhr.com
电话: 010-68786582
联系人:宋晖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提供往年的试题。